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体育馆管理制度

作者:王健   发布日期:2017-12-29   阅读次数:788 次


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体育馆管理制度

1、体育馆是我校教学、竞赛、群体活动的重要场所,无关人员谢绝入内。

2、不准在墙壁上乱贴、乱画和涂抹。

3、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人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按规定的时间开馆和闭馆。

4、体育馆内的器材专供在馆内教学、训练使用,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5、严禁穿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体育馆,违者责令其立即退出。

6、进入场内必须穿运动鞋。要爱护体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体育器材,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必须放在体育馆外。

8、爱护体育馆内及各办公室的设施、器材和其它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

9、保持体育馆内的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常规性打扫。确保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10、外单位借用体育馆,需报主管领导审批。

11、体育馆使用管理者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严格检查电源、门窗是否关好,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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