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作者:李雯   发布日期:2017-12-29   阅读次数:699 次



1、教育教学用语使用规范情况列如教师教育工作综合考核内容。

2、教师在课堂中必须用普通话教学,做到标准、规范,板书中用字规范,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之一。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师生人人要讲普通话,个个要写规范字,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其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的基本条件和良好班集体评选指标之一。

4、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语言文字活动,学生得奖与评选良好班集体、班级考核相结合。教师得奖与评选文明班组、本人考核挂钩。

5、教师必须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获得岗位需要的普通话等级。未获得相应等级者将另行安排,测试合格后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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