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教师学科本体知识培训

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闸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学科本体知识培训的实施意见
闸北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闸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闸北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与干部培训》的课程规划,我区在“十二五”期间将开展区域教师学科本体知识全员培训。现就本区“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科本体知识全员培训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训对象
全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校园级党政领导),2016年8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次培训考核。
其他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如市北职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等培训方案另行制定。
二、培训内容
任教学科对应的学科本体知识,课程理念及教学技能。
三、培训形式
采取自主研修和以考促训的形式,教师根据闸北教师教育网统一发布的学科考纲和参考书籍,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主研修,自主研修的时间不少于30课时。
四、培训考核
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主研修后,根据要求参加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的考核。
1.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每门学科考核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考核报名登记、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根据每年的考核要求另行发布。
2.考核科目
(1)高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与健身、生命科学、思想政治、信息科技、艺术(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科学、社会。
(2)初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与健身、生命科学、思想品德、信息科技、艺术(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科学、社会、特殊教育(一聋、聋青技、初中随班就读专管员以及资源教师)。
(3)小学:语文、数学、外语、品德与社会、唱游/音乐、体育与健身、美术、信息科技、劳动技术、探究型课程、自然、特殊教育(启慧、小学随班就读专管员以及资源教师)。
(4)幼儿园:综合学科、学前特殊教育。
3.考核要求
(1)校(园)长是教师学科本体知识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相关实施意见落实专人负责报名登记等组织工作。
(2)考核合格的教师获得“十二五”期间教师职务培训的3个学分。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一年后参加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的补考。
(3)当年因公、因病不能参加考核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区教师进修学院同意后,一年后参加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的考核。
(4)各校对符合免考条件的教师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师进修学院核准备案。
(5)属于培训对象而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将不能获得“十二五”期间教师职务培训合格证书。
4.考核时间
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现决定2013年6月安排小学(含特教)学段教师参加考核;2014年1月安排初中、高中学段教师参加考核;2014年6月安排学前教育教师参加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学科考纲及资料下载请登陆闸北教师教育网http://www.zbjsjy.cn 
5.免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免考申请,学校经严格审查后,报区教师进修学院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予以免考。
(1)“十二五”(2011.9.1-2016.8.31)期间参加支教、社区教育的教师。
(2)“十二五”(2011.9.1-2016.8.31)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其进修学科与任教学科相关,并获得毕业证书(获得教育硕士学位的参照本条执行)。
(3)“十二五”(2011.9.1-2016.8.31)期间出国培训2个月及以上,并获得培训结业证书。
(4)“十二五”(2011.9.1-2016.8.31)期间参加区骨干教师高研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十二五”(2011.9.1-2016.8.31)期间参加上海市名师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工程(双名工程)、上海市优秀青年校长、青年教师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优青工程)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6)因长期病假不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闸北区教育局
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