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门卫制度

作者:王健   发布日期:2017-09-10   阅读次数:769 次


1、严守会客制度,态度和蔼,坚持原则。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登记,并经门卫人员查实、同意后方能入校,防止坏人、闲杂人员、非本校小孩混入校内。要热情接待因公来校的人员和来访家长。

2、骑自行车、助动车一律下车,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必须经门卫同意方可入校,同时必须服从指挥安排。

3、非本校人员不得擅自入校,或在校门口设摊、叫卖。

4、进校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入校。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录音机、电脑、钢材、木料等),必须有后勤保障部出据的出校证,否则门卫应当追问并给予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事前查明原因。

7、门卫人员应及时收发报刊、杂志、信件,办好交接手续。

8、门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门卫人员应当维护校门附近的清洁卫生,并严格遵守护校巡逻制度。

10、每天放学后,门卫人员要锁好教学楼等铁闸,检查门窗、水电的关闭情况,作好记录,及时向后勤保障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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