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治安保卫责任书
甲方:__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责任区: 财务室
为维护学校治安,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单位、各部门及年级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
1、除财务员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财务人员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等票据不得预留印章,财务人员离开财务室前一定要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2、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学校应安排保卫人员。
4、财务室要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随手关闭电源(尤其是空调和电脑等),节假日前要做好安全检查。
5、出现突发治安事件,责任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通报。
6、责任期内造成责任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甲方签约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