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作者:王健   发布日期:2017-12-29   阅读次数:745 次


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网络安全工作制度

(试行)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为保障校园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静安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保障校园网络安全,保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信息化健康发展。

第二条 领导机制。网络安全作为意识形态安全和校园安全的重要组织成部分,要纳入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党支部书记是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学校网络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信息工作的中层干部是网络技术安全重要责任人。信息组组长是学校信息网技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学校信息网各信息板块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 网络设施配置。建立校园网站,须履行相关手续,经正规渠道采购合格的网络运营设备和安全保障配套设备或技术手段,正式运营前须通过安全审核。学校建立各类网站须到信息中心报备。

第四条 网管技术人员和信息员配置。学校根据管理校园网安全要求配备网络管理技术人员和信息员。网络管理员要加强网络安全学习培训。网络安全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

第五条 校园网络数据与信息安全。校园网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号和口令要建立保密制度。涉密数据不得在与互联网联通的服务器上处理,上载数据或信息到校园网服务器之前,须做好备份,经审核人员审核方可发布。

第六条 校内互联网访问规范。网管员通过技术手段对非法、不安全、与学校工作无关的网站进行设限,确保师生通过校园网络终端只能访问互联网的正规网站。学校要建立校园网络使用规范或纪律,师生不得擅自修改、重置校园网设备参数,不得在校园网从事与学习、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家用电脑上处理校园工作涉密信息。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报告校园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七条 校园网络值守与监测。校园网设备和系统要由专门的网管技术人员维护管理,严禁使用来历不明、容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学校网站派专人值守,节假日必要时关停网站。落实网络值守,病毒查杀的台账记录。保持网络技术人员的联络渠道通畅。

第八条 应急预案与突发事件处置。学校根据国家网络安全要求,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妥善应对和处理。

第九条 网络安全宣传与教育。学校组织师生学习宣传习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牢固树立“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理念。加强网络管理人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资料作为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向学生宣传网络安全知识。

第十条 责任追究。发生网络安全责任事故,要进行倒查,并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事件处理情况、责任大小等因素,分别对责任主体、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实行一票否决等。凡触犯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处理。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

            2017年11月


收藏该页】 【关闭窗口】 【回顶部

上一篇:安全伴我行——防空演习教育活动

下一篇:校园安全检查



版权所有:上海市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校址:上海市大宁路670号

操作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