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1-07   阅读次数:724 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

2、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和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负责组织相关食堂管理中层干部进行学习和培训。

4、负责食堂管理人员的任免、调进、调出和奖惩。

闸北区实验小学

收藏该页】 【关闭窗口】 【回顶部

上一篇: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申报表

下一篇:闸北区实验小学关于病、事假的有关规定



版权所有:上海市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校址:上海市大宁路670号

操作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