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的讲话

作者:王竹菁   发布日期:2017-12-29   阅读次数:1230 次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是12月4日,一个法律界的大日子!在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就是12月4日,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你们一定会问,那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是根据宪法而产生。我们知道许多法律法规:比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也许有同学会问宪法与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呢?宪法中有哪些规定跟我们有关呢?在这儿余老师要告诉大家,宪法与我们学生关系密切,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利,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可见,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你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你们就是国家明天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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