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教师考勤须知

作者:王健   发布日期:2017-12-29   阅读次数:1061 次


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教师考勤须知

 

一、作息时间

1、学校实行坐班制度。教职工作息时间为上午7:45至16:15。(食堂

供应早餐7:30~8:00)

1、有值日护导岗位者需按值日要求准时到岗,护导时间为7:30至15:45。

 

二、 关于请病假

1、教师外出看病须向课程部陈江燕、季正蓓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方

能外出。看病时间安排在下午3:00以后,以不影响上课为原则。外出前必须安排好班务、课务工作,并告知组内教师或相关人员,仍享受全勤奖。外出时在门卫处登记。

2、请病假应在前一天由本人持相关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向课程部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并办好登记手续后,方可作假。重病、急病等特殊情况可在当天早晨八点前由本人或家属代办请假手续,事后补交相关证明。请病假一天,无病假单,作事假处理。

3、持有病假证明单的教师,若在不影响病情的情况下坚持出勤并认真工作,于下午3:45离校,当天不作病假处理,不影响全勤。但一个月内累计达5天及以上,当月不享受全勤奖。

4、病假每天扣20元,误课每节扣24元,班主任津贴每天扣20元。连续病假一周及以上则按周计算工作量。

 

三、 关于请事假

1、教师请事假,需提前一天向课程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二天或二天以上须向校长室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准假。

2、事假期间的工作由本人安排好,并上报课程部。

3、事假一天扣50元,误课及班主任津贴扣除方法同病假规定。

 

四、 关于公假

1、参加区级、市级等教研活动,由校长室和课程部协商确定出席对象,并由课程部安排好课务,相关教师方可外出。

2、外出听课、开会、联系工作,凭通知提前一天向课程部提出申请,必要时附相关说明。经批准,并安排好调课、代课等手续后方可外出。若当天提出外出,未安排好调课,为保证学校教学秩序,课程部可以不予批准。

3、外出短期培训或学习,凭通知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由课程部安排好调课、代课等手续后方可外出。

4、外出培训(如市区教研活动、240培训等)经核实无故缺席作校内口头警告,并扣除全勤奖。

 

五、其他

1、凡周五下午政治学习时间,无论病事假均向书记请假,事假扣3课时,病假按原规定。

2、关于代课代课老师按课表上课为专课专用,每节补贴24元,非专课专用,每节补贴20元。

3、婚假、产假等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产前假需提前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个人和学校的情况,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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