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评选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精神,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弘扬先进的教师文化,树立教师中的优秀典型,促进师德师风的生态发展,经学校党政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展“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的评选和表彰活动,以进一步推动学校个性化教育,生态状成长的内涵发展。
一、评选范围
凡是我校的在岗在编及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均属可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岗位,热爱学生,能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2. 教育得法,育人至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4. 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主动探索教育的方法,专业课堂深受学生的喜
爱,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效。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注重团队协作,有良好的师生关系,普遍深受学生的欢迎。
三、评选方法
1. 准备工作阶段——制订计划,下发《评选意见》
2. 动员宣传阶段——由学校工会动员宣传。
3. 提名推荐阶段——教师申报,上交表格
学生动员,发放征询表
调查问卷回收、统计
4. 汇总整理阶段——提名考核,征求意见。
5. 评选表彰阶段——学校在教师节上隆重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各部门、年级组要认真学习本《实施意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
2.教师自我申报与学生或家长推荐相结合,学校学生部和工会要及时汇总信
息,提出候选人名单。
3.学校党政工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的全过程,做到评选方案的“公开、公正,公平”。
五、领导与表彰
本次评选活动的主要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工及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与。李莉任组长,包容、陈碧琦任副组长、教师和家长代表若干组员(7名成员组成)。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将在今年教师节上进行表彰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