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闸北实验小学教师家访制实施细则
1. 当学生生病三天不来校上课时;
2. 当学生连续几天不做作业时;
3. 当学生学习成绩明显进步或退步时;
4. 当学生行规、学习习惯明显进步或退步时;
5. 当学生心理有偏差时;
6. 当学生家庭发生特殊事件(父母离异、父母重病、家庭受灾、生活遇到困难等)时;
7. 当教师在工作中有欠妥之处,须与家长当面交谈沟通时;
8. 当家长与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意见不一致时;
9. 新接班家访,根据前任教师的情况介绍,对25%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家访,新生入学前家访要达到100%。
10. 当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时,当天家访;
11.当学生出现逃学现象时,当天家访;
12.当天学生没来上学,也没有请假时,要立即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尽可能地与特殊学生的家长保持联系,并提出适当的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