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小名教师标准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0-30   阅读次数:705 次


附件1 

素质要求: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乐观进取;

          思想开放,积极投入,关心他人,提携同事;

          明理圆融,能上能下,严格自律,互相沟通;

          热爱生活,尊老爱幼,悦纳差异,慈爱平等。

具体标准:

 1、学识上不断进取,积极投入各种类型的学习活动:学校教师自培活动,区教师培训,学历进修等。

 2、承担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研中取得一定成果,成为推动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3、每学年有二次以上学校校级以上公开课,能独立备课,课堂教学效果出色,多次随堂课的教学活动质量优异,从而具备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质量显著。

 4、认同学校的发展,并将自己融入到学校的发展中,积极承担各类实验改革的任务,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奉献与创造。

 5、具有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自己制作媒体,运用现代化的工具进行课堂教学,并有一定的英语基础,非语文学科教师在课堂英语授课内容在10%~30%以上者。

 6、能够带教学生社团活动,在社团活动中积极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具有一定的成果,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7、具有新课程实践能力,能承担新课程教改任务,并在实施课程教学中,很好地整合学生、教材、教师、资源之间的关系,实现课程的再创造,成绩显著。

 8、具有新课程创建能力,能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共同参与课程的编写、教学,成为学科建设与改革的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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